2009年2月15日 星期日

選民的權利是甚麼?

2月15日 - 中國報「全民聊天室」

近日的晴天霹靂,不知你在這事件上學習到什么?

我在思考關于一名議員的責任和守則是什么?有什么白紙黑字可以參考的?

議員的責任,是否應該要為選民解決民生問題?爭取選民應得的福利?代表選民表達他們的心聲?如果議員沒有做到,選民可不可以投訴?請問可以向誰投訴?如果尊貴的議員選舉時立下的承諾,在中選后沒有實踐,選民可不可以控告該議員?

若議員中選后就失蹤,不理民間疾苦,選民除了下一屆不再選他,又可以做什么?如果議員一直不肯和他選區的選民見面、接觸,在道義上是不對,在法律上是否有罪?

5年選舉一次,如果被選出來的議員在這期間變質呢?如果尊貴的議員做了不再值得選民尊重他的事呢?最可惡的是該議員不認為自己有錯,也不辭去議員身分,選民就只能夠感到憤怒和無奈嗎?一次選舉要等四五年,難道選錯了議員就只能等下屆再選過嗎?若選民選出來的議員在損民,“選民”就慘變成了“損民”了!

我也開始在思考,身為一名選民,他的權利包括什么?我所知道的唯一權利,就是沒有人可以阻止你去投票罷了。難道選民除了可以5年一投,就沒有其他權利了嗎?

不知道有誰可以解答以上的疑問?也不知道以上的疑問有沒有答案?即使有答案,不知道答案合不合理?

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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